曝光案例(六):不给维修记录,拒绝换货案


消费者李某,2006年在鞍山市铁西联营公司购买的海信电视,价值1800元,半年内因出现质量问题,由承担该品牌电视售后服务单位经过两次维修。2007年6月机器又出现黑屏,要求商家退换货,但没有前两次的维修记录(售后在维修时未向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销售商拒绝。消费者到消协投诉,经消协调解,销商以不能提供两次维修记录为由,拒绝退换。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