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案例(五):保修期内汽车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案
铁岭市昌图县包女士2006年6月在沈阳汇鑫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广州本田2.0轿车一台,每行驶五千公里就到沈阳宏大广州特约销售服务部按要求保养,到3.5万公里后,即2007年10月份保养前断续出现动力不足的问题,在包女士的要求下,服务部对车进行了检查,发现第四个缸有时不工作,在做了简单修理后,认定没什么问题,2008年1月,在行驶途中,车又出现动力不足,并伴有杂音。经销售商维修部检测,认定是汽油质量问题,不负责保修,也没有提供检测报告。省消费者协会多次与销售商沟通,至今无果,我们将关注此案或支持消费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