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工作要点

[2011-09-21]

2011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作要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以服务本溪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认真落实“释放、构建、营造、培育、锻炼”十字方针,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面提高消费维权水平,提振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促进以保护民生为核心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发挥工商所、分会及“两站”宣传作用。工商所和

“两站”是消费维权网络的最基层,直接面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要通过开展咨询服务、印发《年主题宣传提纲》、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通过宣传使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共同树立“消费与民生”的理念,让商家提高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2、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积极做好年主题及各项宣传策划与筹备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一是组织召开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消费与民生”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市消协将着手市政府主要领导纪念3.15电视讲话的筹备工作。各县(区)消协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参与和支持,努力丰富3.15纪念活动的方式和内容。

3、组织“3.15诚信承诺联盟”单位围绕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活动促进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水平,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改善消费环境,释放城乡消费潜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1、推进“一会两站”进社区、村屯。要在机构组织上构建工商职能进社区、村屯的网络,要注重与社区、村屯搞好协调沟通,发展社区联络员、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等,实现社区功能与工商职能的有机结合,使社区、村屯成为消费维权、再就业、“清无”、打传、打假等各项工作的有力推手。

2、在推进旅游景区、重点企业和厅室市场100%建“两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两站”作用,各工商所要精心选派指导员和联络员,与当地政府和行业组织加强协作,进一步强化应急反应和快速反应机制,推动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

3、大力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优势,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促使志愿者人员队伍状况结构更加合理,扩大外援力量。一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影响的社会人、社会贤达,通过他们自身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服务。二是专业人士、律师、社会学者等各行业专家代表,各行业协会,为满足市、县、区维权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库、医疗专家团、律师团、人才库。三是热心消费维权服务工作的市民,通过他们的参与,提升消费维权人员的社会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推动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需要。

三、突出抓好“一个服务、一个监督和三项活动

(一)、突出为消费者维权服务

各级消协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努力构建消费引导的长效机制。一是认真总结县(区)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推进消费教育工作的开展。实时召开消费教育、消费引导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特别要关注汽车、旅游、家居、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领域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突出安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主题。三是有针对地开展分类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是学生、老年人、农民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消费警示和提示发布工作。针对消费热点、易发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特别要关注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与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关系最紧密的日常生活用品、家居用品等商品和服务领域,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消费信息,鼓励、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五是针对环保、节能降耗、有科技含量的新产品、与提高消费者日常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产品、新的消费领域或者消费方式涉及的产品与服务等,逐步组织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客观、准确的消费信息。

(二)、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的群众监督力量

以“消费教育课堂”为载体,扩大市消协消费维权监督队伍。通过消费课堂教育,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每个分会和工商所都要建立100人以上消费维权志愿者参与的消费维权举报网络。对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传销、虚假广告促销、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发挥网络的监督作用,查办侵权案件、解决消费投诉,解决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

(三)、以“三深入两服务”为载体,重点开展三个活动

1、开展送法下乡维权护农活动。各级消协及分会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课堂进村屯活动,切实发挥消协律师团、监督团作用,深入农村主动维权护农。

2、开展消费大体察活动。组织千名消费者到食品企业、服务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大体察活动”,提振消费信心,发挥消费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3、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对公用服务等百姓关注的消费维权热点行业进行评议,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反映消费者的诉求,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继续加强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1、进一步加强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建立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有计划的组织投诉和解单位的培训与交流。

2、继续推进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潜规则问题,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督促相关问题的解决。

3、要加强消协组织投诉咨询信息系统的应用,市、县(区)消协要按照省消协的要求逐步推进网上投诉的录入工作,实现消协信息网络系统综合业务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不断提高消费者投诉信息分析的水平。

4、创新工作方法,营造维权氛围。按照省消协提出的以“个案解决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选准题材,深度维权,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救助机制。以方便消费者投诉、提高投诉解决率为重点,借助司法的力量,在有条件的县(区)建立人民调解制度、小额仲裁制度和小额消费法庭;要依靠行政机关的力量,就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建议查处,努力构筑消费维权救助体系。

五、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1、抓县、区协会换届工作。市消协要切实加强指导,规范基层消协组织体系建设。县、区消协要将换届工作纳入日程,通过换届主动加强与理事单位和理事的联系和沟通,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发挥消费者协会沟通、组织、协调作用,使基层消协依靠政府解决工作经费问题,同时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

2、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力度。认真落实市委、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文件精神,站在关注民生、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做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为广大农村消费者和社区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组织和工作保障。

3、积极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利用好消协系统信息资源。进行网上宣传法律、法规,网上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消协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作用,做好消协消费维权工作;扩大消协组织的对外影响。

5、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消协。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办好消协秘书长培训班;要加强与各省、市消协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学习借签外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协常设机构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消协组织的自身行为,增强公信力;要加强各县(区)工作的考评,鼓励工作创新,总结推广工作创新经验,充分激励和调动各级消协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11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自觉把维护消费者各项权益这个消费领域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的和归宿,更加注重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着力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